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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抽查市售食用油 近7成含有致癌物
2017年07月17日10:50
世衞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環氧丙醇評為第2A組致癌物,即「很可能令人類患癌」。 測試樣本包括花生油(7款)、粟米油(10款)、芥花籽油、(11款)、特級初榨橄欖油(11款)、橄欖油(2款)、橄欖果渣油(2款)、葡萄籽油(3款)、葵花籽油(3款)、米糠油(2款)和調和油(9款)。
測試發現42款樣本檢出氯丙二醇(3-MCPD),以及由氯丙二醇脂肪酸酯(3-MCPDE)釋出的3-MCPD,每公斤檢出介乎150至6800微克;有46款樣本則檢出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(Glycidol),每公斤67至2,000微克。
部分食油在生產過程需要經過高溫加工處理,期間會產生污染物氯丙二醇(3-MCPD)和縮水甘油酯(GE)。研究顯示3-MCPDE和縮水甘油酯(GE)在腸道水解後,分別釋出有毒的3-MCPD和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(Glycidol)。消委會今次測試了5種鄰苯二甲酸酯類(Phthalates)塑化劑,含量高於香港和歐盟遷移限量標準的食油有5款,「大昌食品優質純正花生油」、「佳之選調和油」及「Sunny Meadow Blended Canola Oil and Olive Oil」的DEHP含量(每公斤分別檢出2.4毫克、7毫克及7.8毫克)分別超過行動水平約0.6倍、3.6倍及4.2倍。「保得橄欖果渣油」的DIDP及DINP合計檢出含量(每公斤18.3毫克)超過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(每公斤9毫克)約1倍。「Clearspring Organic Tunisian Extra Virgin Olive Oil Unrefined Cold Extracted」的DBP含量(每公斤0.52毫克)超過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(每公斤0.3毫克)約0.7倍。
香港消委會指,香港目前沒有食油的安全標準,而測試檢出的污染物,一般而言,要大量及長期進食才可能構成健康威脅,反應也因人而異;不過鑑於食油是普遍使用的烹調用料,消費者可從不同途徑攝入,其食安風險不容忽視,期望港府密切注意國際間對各種污染物的最新風險評估,並參考國際標準,在香港制定相關法例。(大陸中心/綜合外電報導)
世界衞生國際癌症研究機構-致癌物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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